經銷商銷售 涵蓋的缺陷:只包括影響您使用汽車,或您的安全的缺陷。以下缺陷不包括在內: - 只影響外觀;
- 包括在生產商的明示保修單中,而且經銷商保證已進行過修理;
- 由疏忽、誤用、惡意破壞,或與缺陷無關的事故造成的缺陷;
- 由於經銷商、經銷商的代理人,或生產商以外的人員的修理造成的缺陷;
- 由您對車輛進行的重大改裝造成的缺陷(例如,加裝(購買時並非汽車一部分的)遮陽篷頂)。
經銷商保修單:根據《二手車保修法》,經銷商指的是在一年內銷售了4輛或4輛以上車輛的人員。在任何情況下,經銷商都不得拒不履行其保修義務。在您購買汽車時,經銷商必須向您提供一份已簽名的、注明了日期的、正確的有限使用汽車保修單。該保修單要求經銷商修理任何影響車輛使用或安全的缺陷。 保修期:這取決於購車時汽車的行車里程,如下表所示: 里程 | 保修期 | 不到40000英里 | 90天或3750英里(以較早者為先) | 40000~79999英里 | 60天或2500英里(以較早者為先) | 80000~124999英里 | 30天或1250英里(以較早者為先) | 125000英里,或125000英里以上 | 無明示擔保單 |
如果在銷售時無法知道汽車的確切行車里程,應按車齡來計算保修期,如下表所示: 車齡 | 保修期 | 3年或3年以下 | 90天或3750英里(以較早者為先) | 3~6年 | 60天或2500英里(以較早者為先) | 6年以上 | 30天或1250英里(以較早者為先) |
保修期的延長:您所購車輛每修理一天(造成您無法使用汽車),您的保修期將相應延長一天;維修期間,汽車每行駛一英里,保修期將相應地延長一英里。此外,保修期內對任意適用故障所做的修理只是佔用它自己的30天保修期。本保修期從修理完成之日開始算起,在汽車整車的原始保修期到期後仍可延續。有關通行稅和延長條款(Adobe Acroba格式)的更多資訊,見消費者事務部的 保修延期參考表 。 經銷商未能提供正確的保修單:如果經銷商沒有向您提供保修單,或向您提供一份不完整或不正確的保修單,您仍有權享受保內返修服務。但您的保修期將在經銷商向您提供一份完整、準確的保修單副件後開始算起。 保內返修:故障必須發生在保修期內。您必須在保修期到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退回經銷商修理。只有您的保修單副件注明了這筆款項時,經銷商才可以一次向您收取100美元的減免款。 經銷商退款:經銷商提供的有限使用汽車保修單規定,如果您的汽車出現以下任何情況,您有權要求退款: - 對保修期內持續存在或重複發生的同一使用問題或安全缺陷已修理過3次;
或者 - 保修期內,由於修理無法使用車輛,或者修理請求被無端拒絕至少11個工作日(只需滿足其中一項條件)。
注:工作日指的是週一至週五,州或聯邦節假日除外。在計算無法使用汽車的工作日時,工作日的任何時段都可算作一整天。 等待零件:如果經銷商在修理過程中需要訂購零件,因等候零件而無法使用汽車的天數不能算入法定的11個工作日內。但您每等候一天,您的保修期將相應延長一天。如果訂購了零件,保修期內最多只有21個曆日不能算入11個工作日上限。第21天過後的所有工作日都將計算在內。有關保修延期的更多資訊,見 保修延期參考表 (Adobe Acrobat格式)。 經銷商拒絕維修:如果您拒絕了經銷商全價買回汽車的請求,經銷商可以拒絕修理(見下節:經銷商買回)。如果經銷商沒有要求重新買回汽車,那麼經銷商必須修理使用的使用或安全故障。如果您親自將汽車送去修理,但經銷商拒絕修理,那麼從這天算起汽車將被視為"無法使用"。當前以及此後等待汽車被修理的工作日都將算入"無法使用"的11個工作日內(期限一到,您便可以要求退款)。如果經銷商在接到要求修復的電話或書面請求當日起的三天內沒有修理汽車,這一規則同樣適用。 經銷商回購:經銷商有權要求以全額回購價買回汽車,而不進行修理。您有責任向經銷商提供收據副件和其他費用報銷文件副件,以幫助確定退款金額。經銷商必須提供書面回購請求。根據本法,在您收到經銷商的請求和出價後,您至少有5個工作日的時間來考慮是否接受。 警告:如果經銷商依照本法向您提供合額退款,而您拒絕接受,根據經銷商提供的書面的保修單,您將無權要求任何保內返修。如果您不同意經銷商計算的回購金額,您可以要求消費者事務和商業法規辦公室(OCABR)重新計算。如果OCABR確定的全額回購價高於經銷商的出價,經銷商可以選擇接受OCABR計算的金額,也可以選擇放棄回購請求。如果經銷商選擇後者,您仍享有保內返修權,也能申請仲裁(如果您享有仲裁資格)。 保存記錄:自購買汽車之日起,您應維護好完整的記錄。保存好書面保修單;要求提供一份生產商保修單副件(如適用);並保存好故障日誌和維修企圖,包括服務日期,您報告的問題和維修期間的行車里程。每次要求汽車修理服務時,記得索取一份經銷商填寫的工作單副件。《首席檢察官的機動車法規》要求經銷商向您出具一份工作單,即使修理是免費的(940 CMR 5.00)。 退還汽車:如果經銷商希望買回您的汽車,您需要當面交換汽車和所有權憑證,才能獲得退款。您必須將所有權憑證轉還給經銷商。 如果您的所有權憑證尚未發放,拔打機動車登記局所有權部的電話(617) 351-9550,說明您將按照《二手車保修法》退還您的汽車,並要求儘快頒發所有權證明。如果您是貸款購買汽車,您應要求貸款公司提供留置免除證明。登記局收到該證明後將以您的名義頒發所有權憑證。此外,您還需要配合經銷商和貸款公司,安排經銷商向貸款公司支付尚未付清那部分貸款。 計算退款額:如果您達到了退款要求,要求經銷商買回您的汽車。根據本法計算您有權獲得的退款金額: 加 - 購買價格,包括回收金額;
- 貸款費用;
- 註冊費;
- 按比例分攤的機動車損耗、碰撞和綜合保險費用;
- 汽車貸款中信用人壽和信用意外保險的不可退款部分;
- 延長保修和服務合同費用中的不可退款部分;
- 不可報銷的拖車費(最多30英里);
- 每天最多15美元的其他交通工具補償費 (從汽車因維修無法使用之日起的第3天開始算起);
- 支付的100美元可減免修理費;及
- 其他與缺陷有直接關係的費用。
減: - 從交付之日起到退款日,每行駛一英里應享有的15美分使用補貼;及
- 其他對回收汽車的額外補助金額。
「額外補助」或「折扣」是回收金額與回收汽車的實際現金價值之間的差額。例如,經銷商向您提出的回收費是2,000美元,但舊車只值1,500美元。在這種情況下,這500美元的回收費是一種額外補助。只有在額外補助金額清楚、單獨列在您的機動車購買合同、銷售契約或其他在銷售時提供給您的文件副件上時,才您的退款中扣除額外補助。 如果經銷商仍擁有您的回收汽車,他/她有權將它退還給您,而不是償付回收費。如果經銷商擁有回收汽車,並希望保留它,他/她可以選擇保留,並向您償付回收費。 如果您從購買汽車之後行駛了大程里程,您汽車的使用補貼將會很高。切記,使用津貼的依據是到您實際退還汽車,並簽字移交汽車的所有權為止您行駛的里程數。 您的退款中將不會包括律師費、損失的工資、消費稅、銷售稅或其他與缺陷沒有直接關係的費用。您可以在市(鎮)政大廳申請減免消費稅。您可以拔打收入部電話(617) 351-9550,瞭解有關減免銷售稅的資訊。如果經銷商根據行車里程下調了銷售價格,您將沒有資格申請減免銷售稅。銷售稅只在全額退款時才能得到減免。因為 二手車保修法並沒有要求經銷商退還銷售稅,因此您無權要求退還這筆費用。 維護您的權利 如果經銷商沒有退款,您可選擇調停、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調停:調停要求雙方在調解人的幫助下制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調停是自願的,要求得到雙方的同意。消費者事務部開展了一項針對《次品車法》爭端的面對面的調停計畫;您也可以參照《保修延期參考表》 ,申請調停。 仲裁:仲裁是一種非正式和花費較少的處理投訴的方法。在仲裁過程中,消費者和經銷商應向一位公正人士提供有關車輛狀況的證據。要取得仲裁資格,您必須達到本手冊中概述中的標準。仲裁聽證的目的是為了確定您的汽車是否滿足了《二手車保修法》規定的退款要求。仲裁原則是「全付或不付」。如果仲裁人確定您的汽車達到了該法的標準,您可以獲得全額退款。如果仲裁人裁定您的汽車不是「次品車」,您將無法獲得任何賠償,儘管您還有權享受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償。 消費者事務部必須在車輛交付給您之日起的6個月內受理仲裁請求。申請必須填寫在消費者事務部提供的正式申請書上。 法院:如果您達到了《二手車保修法》的要求,而且經銷商拒不退款,或者您不滿仲裁決定,您有權向法院提請訴訟。 根據 麻塞諸塞州消費者保護法第93條(根據該法,您有權要求兩倍或三倍賠償,另加起訴費和合理的律師費),不遵守《二手車保修法》是一種不公平和欺騙性行為。如果您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並且您購車的價格超過2,000美元,您應該諮詢律師。在起訴之前,您或您的律師必須向經銷商發送 30 日申明函。 其他途徑 默式保修法:商銷性默式保修單是在消費品銷售(包括汽車,即使其售價低於700美元,或者在您購買前已經行駛了至少125000英里)時依照法律提供的一種擔保。默式保修單是對明示、書面保修單的補充。根據默式保修單,任何產品都必須按照它的設計性能,「合理」安全、有效、舒適地使用「合理的」一段時間。如果產品無法正常運轉,賣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退款。法律並沒有定義「合理」一詞,因此它將部分取決於該輛汽車的條件、車齡和售價。 注:商銷性默式保修單並不適用於私人銷售。 經銷商不得拒絕提供保修單涵蓋的保修服務。根據本商銷性默式保修單,商家不得銷售以下產品:「現狀」或「附帶所有缺失」,或要求您與賣方分擔所有修理費的「50/50保修單」。 次品車援助法 :如果您的汽車在購買後的7天內未能通過檢查,而且預計修理排放或安全故障的費用超過購買價的10%,該法允許您終止或取消機動車合同或銷售。該法同樣適用於經銷商和私人銷售的、個人或家庭使用的汽車或摩托車。汽車必須在銷售日起的14天內退還給賣方。 里程表法:該法禁止經銷商和私人賣方改動或調整任何待售汽車的里程表或里程數。如果您能證明賣方重新設置了里程表,您可以向法院要求1,500美元或者三倍的賠償(以金額較高者為准),另加訴訟費和律師費。改動里程數也是一種犯罪。 所有權要求:所有的汽車都必須有機動車登記局頒發的所有權證明,而且必須在銷售當時正確背書。經銷商必須按要求通知您汽車前一位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 援助機構 有關您在《次品車法》下所享有權利的資訊,或案件聽證資訊: 消費者事務和商業法規辦公室 (617) 727-7780或免費電話:(888) 283-3757
在互聯網上可找到Adobe Acrobat格式的 保修延期參考表 , 消費者仲裁手冊 和 仲裁申請書 。如果您的電腦還沒有安裝Acrobat,您可以從Adobe網站免費下載一個。 正式投訴經銷商(拒絕仲裁): 首席檢察官辦公室 (617) 727-8400 檢查經銷商的投訴歷史記錄: 消費者事務部(僅仲裁歷史記錄) (617) 727-7780 或免費電話: (888) 283-3757 首席檢察官辦公室 (617) 727-8400 商譽促進局 (617) 426-9000 (508) 755-2548 (413) 734-3114 有關汽車安全問題的資訊,請拔打: 全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委員會 (800) 424-9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