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雇员利益冲突法概要

这份《一般法》第 268A 章,利益冲突法摘要旨在帮助州政雇员了解该法律如何适用于他们。

州政雇员利益冲突法概要

本摘要不能替代法律建议,且未提及可能适用于特定情况的法律的各方面。您可以在 www.mass.gov/ethics 上的委员会网页内容页面上找到有关该法律如何适用于其他许多情况的更多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网页内容、电话或信函与委员会的法律部联系。

利益冲突法旨在防止私人利益与其公共职责之间的冲突、促进公共服务的诚信,并通过限制州政雇员在工作岗位上、下班后和离开公共服务部门后可以做什么(如下所述)来提高公众对该服务的信任和信心。以下引用的法条为《一般法》第 268A 章。

委员会可以在确定违反了利益冲突法后,对每项违规处以最高 10,000 美元(贿赂案件为 25,000 美元)的民事罚款。此外,委员会可命令违规者偿还其因违规而获得的任何财务利益,并向受害的第三方作出赔偿。违反利益冲突法也可能受到刑事起诉。


I. 您是否是利益冲突法中所定义的州政雇员?

您不需要是全职,有薪的州政雇员也可被视为利益冲突法中所定义的州政雇员。根据利益冲突法,任何为州行政机关提供服务或担任州政岗位的任何人,无论是否有偿,包括全职和兼职州政雇员、民选官员、志愿者和顾问,都是州政雇员。如果私营公司与州政府签订合同,且该雇员是合同下的“关键雇员”,这意味着州政府已专门为其服务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私营公司的雇员也可被定义为州政雇员。该法律还涵盖与州政雇员进行非法交易的私人团体,例如提供贿赂或非法礼物。
 

II. 州政府就业申请。(请参阅第 6B 节)

审查就业申请的州行政机关必须要求,同时州就业申请人必须披露,有关该申请人已受雇于该州的家庭成员的信息。每位州就业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披露与申请人相关的任何州政雇员的姓名,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申请人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的配偶。
 

III. 工作岗位上的限制

(a) 贿赂。禁止索取和收受贿赂。(请参阅第 2 节)

贿赂指的是州政雇员腐败收受的任何有价值之物,从而对该雇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施加影响。给予、提供、收受或索取贿赂都是非法的。

贿赂是比非法礼物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它们涉及腐败意图。换言之,州政雇员企图通过同意或不作出某些官方行为出卖其部门,而给予者也有意影响他这么做。任何价值的贿赂均属非法。

(b) 礼物和赏钱。禁止因您的公职岗位,或因您在公职岗位上可做或已做的事索取或收受礼物。(请参阅第 3 节 23(b)(2) 和 26 条)

州政雇员不得因其公职岗位,或出于影响其公务行为的目的收受价值 50 美元或以上的礼物和赏钱。收受奖励过去的公务行为或促成未来的公务行为的礼物是非法的,赠送此类礼物也属非法。收受因您所担任的州政岗位而赠送给您的礼物也属非法。如果与公务行为或职业岗位相关,餐饮、娱乐活动门票、高尔夫球、礼篮和支付旅行费用都可能属于非法礼物,价值 50 美元或以上的任何利益也可能是非法礼物。总价值为 50 美元或以上的多个较小的礼物也可能违反这些规定。

违规示例:在一个为期两个月的道路重铺项目中,某公路检查员允许承包商每天给他买午餐。

违规示例:一个行业协会为一群州立法者提供一天的免费社交郊游,包括烧烤午餐、高尔夫、鸡尾酒会和烤蛤蜊。

法规豁免。在某些情况下,州政雇员收受礼物并不构成真正的利益冲突风险,实际上它可能会促进公共利益。委员会已经制定了允许在这些情况下给予和收受礼物的豁免。其中一种常用的豁免允许州政雇员出于促进公共目的收受支付与旅行相关的费用。另一种常用的豁免允许州政雇员收受支付参加教育和培训计划所涉及的费用。其他豁免均列在委员会的网站上。

没有违规的示例:一家关注防止家暴的非营利组织提议支付地方助理检察官参加家庭暴力起诉案件会议的差旅费。该检察官填写了披露表并获得其委任机构的事先批准。

没有违规的示例:专业工程师协会提供具有重大价值的继续教育研讨会,并免除作为工程师的州政雇员的注册费和材料费。只有在该赞助实体在研讨会前后的六个月内,与该工程师之间存在公务的情况下,该工程师才必须进行披露。

(c) 滥用职权。禁止利用您的公职岗位获得某些您无权获得的利益,或为他人谋取某些他们无权获得的利益。促使他人这么做也是被禁止的。(请参阅第 23(b)(2) 和 26 条)

州政雇员不得利用她的公职岗位获得价值 50 美元或更多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是处于其他类似情况的个人无法正常获得的。同样的,州政雇员不得利用她的公职岗位为其他人取得价值 50 美元或更多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是处于其他类似情况的个人无法正常获得的。促使他人这么做也是被禁止的。

违规示例:一名州政雇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她的办公电脑写小说,并指示她的秘书校对该草稿。

违规示例:州行政机关的专员指示下属开车载送他的配偶往返杂货店。

违规示例:一名助理司法部长通过问拦截他的警员:“你知道我是谁吗?”,并出示他的州政身份证件以避免被开超速罚单。

(d) 自我交易和裙带关系。禁止以州政雇员的身份参与您、您的直系亲属、您的商业组织或您未来的雇主有财务利益的事务。(请参阅第 6 节)

州政雇员不得参与他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和配偶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有财务利益的任何特定事务。他也不得参与未来雇主或他担任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或雇员的商业组织有财务利益的任何特定事务。参与包括对某些事务进行讨论和投票,以及将某些事务委托给其他人。

财务利益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无论其大小、正面或负面。换言之,所涉及的金额大小不是重点。您是收受或给付方也不是重点。如果您、您的直系亲属、您的企业或您的雇主对某件事有财务利益,您不得参与在其中。财务利益必须是直接和即时,或可合理预见会产生冲突的。远程、投机或无法充分识别的财务利益不会产生冲突。

就利益冲突法而言,般立法和地方自治立法都不属于“特定事务”。州政雇员可以参与一般立法和地方自治立法,即使她在此类立法中有经济利益,然而如果此事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经济利益,州立法者和宪法官员必须进行披露,如果相关事务足以使理性的人认为该雇员可能受到不当影响,则任何州政雇员都必须进行披露。

违规示例:某州行政机关的首席行政官累积病假剩余时间为 900 小时,他提出了一项计划,建议该州行政机关支付其雇员的病假工资。

违规示例:马萨诸塞州文化委员会的一名雇员也是一家致力于在公共场所增加艺术存在的非营利公司的董事。该非营利公司向理事会申请拨款,而该雇员参与了对所收到的拨款申请进行的评级。

违规示例:一名州政雇员提拔自己的儿子到他所监督的工作岗位任职。

没有违规的示例:州参议院正在审议的拟议立法将修改有关海滨财产保险承保范围的一般法。一名州参议员在科德角拥有海滨财产。基于这是一般立法,该参议员可以对该立法进行讨论和投票,但必须进行披露,因为该立法会严重影响她的财务利益。

在岗位职责不要求她参与特定事务的情况下,州政雇员可通过不参与她有财务利益的特定事务,以遵守相关法律。她不需要给出不参与的理由。

尽管存在冲突,被委任的州政雇员也可通过书面披露的方式向其委任机构提交与其职务相关的财务利益,并寻求许可参与该职务,以遵守相关法律。如果州政雇员的岗位职责要求他参与他有财务利益的事务,这是他应该使用的程序。如果委任机构确定所涉财务利益不大,且不足以影响该雇员对州政府服务的完整性,她可以书面方式授予参与许可。否则,委任机构将委托他人或自行处理。在不披露财务利益的情况下参与相关事务属违规行为。被选定的雇员不能使用披露程序,因为他们没有委任机构。

法规豁免。委员会已经制定了豁免,允许州政雇员参与特定事务,尽管在某些非常具体的情况下存在财务利益,但允许他们这样做会促进公共目的。根据法律要求,即要求委员会拥有具特定隶属关系的成员而担任州委员会成员的个人可以充分参与委员会对一般政策的决定,即使他所属的实体在该事务上存在财务利益。州民选官员可以参与涉及确定一般政策的特定事务,而她在该事务中的财务利益,如委员会条例中所定义,是与大部分公众共享的。其他豁免均列在委员会的网站上。

没有违规的示例:授权立法要求州许可委员会拥有具有各种特定隶属关系的成员,包括获得委员会许可的成员,以及参与提供许可所需培训的成员。委员会成员希望参与委员会关于对被许可方施加继续教育要求的讨论。遵守所提议的要求将使每位被许可方每年花费数百美元。作为被许可方,以及提供许可所需培训的委员会成员可以参与确定继续教育的要求,尽管他们在这方面存在财务利益,因为这是一项一般政策的决定。 

(e) 虚假声明。禁止向您的雇主提出虚假的付款或福利索赔,也禁止让其他人这么做。(请参阅第 23(b)(4) 和 26 条)

州政雇员不得就价值 50 美元或以上的任何付款或福利向其雇主提出虚假或欺诈性索赔,或促使他人这么做。

违规示例:州行政机关经理指示他的秘书填写工时表以显示他在工作,然而实际上他当时正在滑雪。

(f) 冲突的表象。禁止以使理性的人认为可以对您施加不正当影响的方式行事。(请参阅第 23(b)(3) 条)

州政雇员不得以使理性的人认为她会偏袒某人,或可以对她施加不正当影响的方式行事。第 23(b)(3) 条条例要求州政雇员考虑她的关系和从属关系是否会妨碍她在履行州政职责时保持公正和客观行事。如果她因某种关系或从属关系而不能保持公正和客观,她就不应该履行她的职责。然而,无论是被选定或被委任,州政雇员都可以通过公开披露事实来避免违反这一规定。被委任的雇员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其委任官员作出披露。

没有违规的示例:州行政机关雇员与企业所有者订婚。企业所有者对该机构的提案请求提交响应。一个理性的人会认为该雇员可能会偏袒其未婚夫所提交的响应。该雇员在审议 RFP 响应的会议前向其委任机构提交书面披露文件,解释她与其未婚夫的关系。这并没有违反第 23(b)(3) 条条例。

没有违规的示例:州众议院正在考虑立法制定一项一般法律,对产科医生支付的保险费设定最高限额。一名州代表与受拟议立法影响的产科医生结婚。该代表可以参与此事务,但必须披露其妻子的利益,以消除任何冲突的表象。这里不存在违规行为。

(g) 机密信息。禁止不当披露或出于个人目的使用通过您的工作岗位所获得的机密信息。(请参阅第 23(c) 条)

州政雇员不得不正当地披露机密信息,或出于个人目的将其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用于促进其个人利益。
 

IV. 下班后的限制

(a) 禁止从事与您州政职位的职责相冲突的第二份带薪工作。(请参阅第 23(b)(1) 条)

如果第二份工作的职责与他/她的州政职位不相符,该州政雇员则不得接受其他有偿工作。

示例:州警不得在其服务的地区担任带薪私人保安,因为他的私人就业要求会与他作为警员的职责相冲突。

示例:州参议员不得担任第二职位岗位,就如何在马萨诸塞州参议院获得积极考虑向客户提供咨询。

(b) 忠诚分裂。禁止向州政府以外的任何人收取报酬从事涉及州政府的事务。无论您是否获得报酬,在涉及州政府的事务中担任州政府以外的任何人的代理人或律师都是被禁止的。(请参阅第 4 节)

由于联邦有权获得其雇员的完全忠诚,因此州政雇员不得因与州政府有利益关系的事务而获得其他人和组织所支付的报酬。此外,如果相关事务涉及州政府的利益,州政雇员不得代表其他人和组织行事,也不得担任其他人和组织的律师。成为他人的代表,包括亲自、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与州政府联系;作为联络人;向州政府提供文件;和担任发言人。

州政雇员可以始终代表他自己的个人利益,甚至包括在他所属的州行政机关或委员会前,其条款和条件与适用于身处其他类似情况的公众成员的条款和条件相同。

第 4 节适用于州参议员和州代表的方式与其他州政雇员不同,因为他们必须经常代表其选民行事。第 4 节允许州参议员和州代表履行选民服务,但禁止他们为了获取除了立法薪水以外的报酬,亲自与州行政机关联系,除非当中涉及部级事务,例如提交纳税申报表、许可证和执照申请以及公司文件,以及州法庭审理程序和准司法机构程序。

违规示例:一名州政雇员向另一个州行政机关询问该机构正对其妻子进行的调查。

违规示例:州咨询委员会成员在其机构中参与影响其私人客户之一的事务,并且因为其客户工作而获得报酬。

没有违规的示例:一名已向州行政机关申请福利,但仍未收到该机构的及时确定,也无法获得回电的选民联系了州参议员。参议员可以代表选民致电该机构询问此事。参议员的助手也可以在不违反第 4 节的情况下代表选民致电该机构询问此事。

虽然许多州政雇员以其州政职位谋生,但有一些州政雇员是自愿为州政府工作或只领取小额津贴。另一部分的人可能会担任兼职的州政岗位,这允许他们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个人或私人工作。由于无需过度限制志愿者和兼职雇员谋生的能力,法律对这些“特殊”雇员的限制比对其他州政雇员的限制要小。

如果该州政岗位是“特殊”岗位,担任该职业岗位的雇员可以接受他人支付的报酬,代表他人行事,并就非他所在州行政机关处理的事务代表他人,条件是他没有正式参与此事务,同时此事务在目前以及过去一年内都不在他的官方责任范围内,也没有在他所在的州行政机关待审。

示例:州行政机关的兼职调查员可以利用自己的时间私下为与不同州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一方工作,前提是她在州政岗位上没有参与或负责诉讼事务。

(c) 内圈(有利形势)。禁止在您的工作以外的其他安排下直接或间接地得到州政府支付的报酬,除非获豁免。(请参阅第 7 节)

一般上,州政雇员可能在州合同,包括第二份州政职位中没有财务利益。一般禁止州政雇员在州政府与其他人签订的合同中获得间接财务利益。该规定旨在防止州政雇员获得进一步财务机会的“内圈”。

违规示例:受薪州政雇员接受第二个州行政机关的受薪工作。

违规示例:一名受薪州政雇员从他的机构购买了一台剩余的电脑。

违规示例:州政雇员想为与州政府签订合同获得资金的非营利组织工作。除非她能够满足第 7 节内所规定的豁免要求,否则她不能接受这份工作。

有许多的豁免。一些豁免仅适用于特殊州政雇员。具体豁免可能包括州参议员和州代表、州设施中的教学和相关活动、在第二州政岗位担任无偿志愿者、为州行政机关的客户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特定情况。请致电道德委员会的法律部门以获取有关特定情况的建议。

V. 在您离开州政职位后(请参阅第 5 节)

(a) 永久禁令。离开州政职位后,您不得为州政府以外的任何人处理您作为州政雇员所从事的工作。

如果您作为州政雇员参与某项事务,您不得为州以外的任何人处理同一事务而获得报酬,您也不得为他人行事,无论是否有报酬。此限制的目的是禁止前州政雇员将他们对州政府持续关注的特定事务的熟悉情况出售给私人利益。该限制并不禁止前州政雇员在随后的私人活动中使用在政府服务中获得的专业知识。

违规示例:一名前州政雇员为与州政府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工作,而该合同正是她为州政府起草和监督的。

(b) 一年的缓冲期。在您离开州政职位后的一年内,您不得参与您在过去两年的公共服务期间负有官方责任的任何事务。

禁止前州政雇员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就离职前两年所任职的州政岗位上有权处理的相关事务与任何州行政机关联系。

示例:一名州政雇员与一家公司协商签订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监督该雇员并对合同负有官方责任但未参与谈判的经理辞去工作,为合同授予的公司工作。该前任经理在离开州政府后的一年内不得就公司的合同工作给州政府打电话或写信。

离开公共服务岗位后的一年内,参与有关扩大博彩和相关事宜的一般立法的前州政雇员不得成为博彩执照申请人或博彩执照持有人的官员或雇员,或获得其财务利益。

(c) 合伙人。在您担任州政雇员期间和您在州政府的服务结束后,您的合伙人将受到限制。

州政雇员和前州政雇员的合伙人也受到利益冲突法的限制。

如果州政雇员参与了某事务,或者他对某事务负有官方责任,那么他的合伙人不得代表该州以外的任何人行事,也不得作为律师,就该事务向该州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服务。

示例:一名建筑师在州无障碍建筑委员会任职,并负责提交给委员会的所有事务。在他任职期间,他的合伙人不得为任何向委员会寻求分区差异的客户提交建筑计划。

示例:一名前州行政机关总法律顾问作为合伙人加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在离开州政职位后的一年内,她的新合伙人不能代表任何私人客户处理她为该州政府提起的诉讼。

示例:之前受雇于州行政机关的专业工程师加入了一家以合伙企业形式组织的工程公司。在离开州政职位后的一年内,他的新合伙人不得就他为州政府工作的事务与他之前受雇的机构联系。

(d) 立法和行政代理人。在您离开州政职位后的一年内,您不得在您的前行政机关前担任立法和行政代理人。

违规示例:州参议员的参谋长离职。三个月后,他联系继任者以代表其客户进行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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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摘要并非旨在提供法律建议,也由于这是一份摘要,因此内容并未提及可能适用于特定情况的冲突法的所有条款。您可以在本网站上找到有关法律如何适用于其他许多情况的更多信息。您也可以通过本网站、电话或信函联系委员会的法律部。

版本 7:2013 年 5 月 10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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